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外地办身份证是可以的。我国有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需要外地办理身份证的,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即可。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3种观点: 跨区可以办理身份证。目前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已经成熟,当事人可以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跨区办理身份证,可以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大厅申报挂失,不需要再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那么可以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只需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即可。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除此之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需要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需要及时更正,换发新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九条同胞、澳门同胞、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本市户籍公民自可就近在全市范围内任意户籍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换领和补领业务,不用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减少了办事时间及交通成本。办理身份证城六区为10个工作日,其它区12个工作日即可取得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在京长期居住、工作、学习的各省市户籍人员,因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补领业务的,都可以就近向全市各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可以。本市户籍公民自可就近在全市范围内任意户籍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换领和补领业务,不用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减少了办事时间及交通成本。办理身份证城六区为10个工作日,其它区12个工作日即可取得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1种观点: 可以。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异地办理身份证,其条件如下:1、现居住城市的居住证。2、身份证遗失声明或即将过期身份证原件。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IDCard),分为实卡身份证和EIDCard(电子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新的身份证管理机制,应依托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更好地便民利民并保护公民信息安全。比如,可在身份证上加入芯片,并融合指纹等基本识别信息及家庭成员、婚姻、学历、社保、纳税等信息,实现“一卡通”。这样既可解决因信息不共享产生的“证明难”问题,也会以指纹等识别信息解决一人多证的乱象。比如,银行卡丢失后可通过网络、电话快速挂失并立刻生效,他人即使持有该银行卡并破解密码也无法使用。身份证管理不妨借鉴这一思路,对遗失的身份证挂失、注销、补办后,机关应在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使原身份证失去效力。以现有科技水平,推出融合各种信息、功能齐备、便利安全的“一卡通”身份证并非难事。虽然居民换证、读取设备更新需要较大资金投入,但与使群众办事方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相比,这种创新值得尝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辩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可以跨市办理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可以跨市补领身份证,2016年7月1日起大中城市已全面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或交验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详情咨询居住地派出所。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1、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身份证跨省是可以办理的。身份证丢失/更换,可以跨省异地办理。携带户口本、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到当地派出所即可办理。异地能办理身份证件。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本人可以到居住地的机关的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要提交原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要交验居民的户口本或者是居住证,办理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持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身份证。身份证跨省是可以办理的。身份证丢失/更换,可以跨省异地办理。携带户口本、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到当地派出所即可办理。异地能办理身份证件。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本人可以到居住地的机关的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要提交原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要交验居民的户口本或者是居住证,办理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持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外地办身份证是可以的。我国有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需要外地办理身份证的,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即可。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3种观点: 跨区可以办理身份证。目前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已经成熟,当事人可以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跨区办理身份证,可以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大厅申报挂失,不需要再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那么可以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只需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即可。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除此之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需要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需要及时更正,换发新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九条同胞、澳门同胞、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1种观点: 可以。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异地办理身份证,其条件如下:1、现居住城市的居住证。2、身份证遗失声明或即将过期身份证原件。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IDCard),分为实卡身份证和EIDCard(电子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新的身份证管理机制,应依托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更好地便民利民并保护公民信息安全。比如,可在身份证上加入芯片,并融合指纹等基本识别信息及家庭成员、婚姻、学历、社保、纳税等信息,实现“一卡通”。这样既可解决因信息不共享产生的“证明难”问题,也会以指纹等识别信息解决一人多证的乱象。比如,银行卡丢失后可通过网络、电话快速挂失并立刻生效,他人即使持有该银行卡并破解密码也无法使用。身份证管理不妨借鉴这一思路,对遗失的身份证挂失、注销、补办后,机关应在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使原身份证失去效力。以现有科技水平,推出融合各种信息、功能齐备、便利安全的“一卡通”身份证并非难事。虽然居民换证、读取设备更新需要较大资金投入,但与使群众办事方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相比,这种创新值得尝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辩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可以跨市办理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可以跨市补领身份证,2016年7月1日起大中城市已全面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或交验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详情咨询居住地派出所。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1、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身份证跨省是可以办理的。身份证丢失/更换,可以跨省异地办理。携带户口本、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到当地派出所即可办理。异地能办理身份证件。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本人可以到居住地的机关的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要提交原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要交验居民的户口本或者是居住证,办理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持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身份证。身份证跨省是可以办理的。身份证丢失/更换,可以跨省异地办理。携带户口本、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到当地派出所即可办理。异地能办理身份证件。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本人可以到居住地的机关的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要提交原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要交验居民的户口本或者是居住证,办理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持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外地办身份证是可以的。我国有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需要外地办理身份证的,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即可。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3种观点: 跨区可以办理身份证。目前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已经成熟,当事人可以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跨区办理身份证,可以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大厅申报挂失,不需要再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那么可以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只需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即可。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除此之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需要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需要及时更正,换发新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九条同胞、澳门同胞、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1种观点: 可以。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异地办理身份证,其条件如下:1、现居住城市的居住证。2、身份证遗失声明或即将过期身份证原件。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IDCard),分为实卡身份证和EIDCard(电子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新的身份证管理机制,应依托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更好地便民利民并保护公民信息安全。比如,可在身份证上加入芯片,并融合指纹等基本识别信息及家庭成员、婚姻、学历、社保、纳税等信息,实现“一卡通”。这样既可解决因信息不共享产生的“证明难”问题,也会以指纹等识别信息解决一人多证的乱象。比如,银行卡丢失后可通过网络、电话快速挂失并立刻生效,他人即使持有该银行卡并破解密码也无法使用。身份证管理不妨借鉴这一思路,对遗失的身份证挂失、注销、补办后,机关应在全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操作,使原身份证失去效力。以现有科技水平,推出融合各种信息、功能齐备、便利安全的“一卡通”身份证并非难事。虽然居民换证、读取设备更新需要较大资金投入,但与使群众办事方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相比,这种创新值得尝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辩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可以跨市办理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可以跨市补领身份证,2016年7月1日起大中城市已全面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或交验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详情咨询居住地派出所。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1、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身份证跨省是可以办理的。身份证丢失/更换,可以跨省异地办理。携带户口本、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到当地派出所即可办理。异地能办理身份证件。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本人可以到居住地的机关的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要提交原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要交验居民的户口本或者是居住证,办理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持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身份证。身份证跨省是可以办理的。身份证丢失/更换,可以跨省异地办理。携带户口本、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到当地派出所即可办理。异地能办理身份证件。在外地工作学习居住,本人可以到居住地的机关的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需要提交原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要交验居民的户口本或者是居住证,办理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持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外地办身份证是可以的。我国有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需要外地办理身份证的,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即可。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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