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交了定金超过七天不签合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签订前,预付对方定金等表示履行合同的行为,未能达成合同的,有权请求返还。所以,您可以向商家或服务提供者要求退还定金;2、与对方协商签订合同:您可以主动联系商家或服务提供者,与其协商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并尽量争取自己的权益;3、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果商家或服务提供者拒绝退还定金,或者在协商后仍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定金返还纠纷的诉讼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2、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因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订立的,原则上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除非买方不要求;如果是因为买方不签订合同,原则上卖方不退还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交了定金,先催告对方签订合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1种观点: 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消费者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定金作为预付款,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消费者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支付了定金,后来又不想购买了,他们能否要求退还定金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约定的效力不因合同是否成立而受影响。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只要双方约定了支付定金,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如果消费者支付了定金后反悔,那么他们就没有权利要求退还定金。除非他们能证明支付定金的行为是无效的,比如受到了欺诈、胁迫或者误解等情形。或者他们能证明卖方违反了约定,比如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约定不符,或者没有按时交付等情形。如果卖方收到了定金后反悔,那么他们就必须退还双倍的定金给消费者。除非他们能证明收取定金的行为是无效的,比如受到了欺诈、胁迫或者误解等情形。或者他们能证明消费者违反了约定,比如没有按时付清余款,或者没有按时收货等情形。总之,消费者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支付了定金,如果后来不想购买了,一般是不能退还定金的。因此,在支付定金之前,消费者应该慎重考虑自己的需求和预算,以及卖方的信誉和服务质量,避免因为轻率决定而造成经济损失。 如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13146663812,安启博律师竭诚为您解答。
第2种观点: 交了定金超过七天不签合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签订前,预付对方定金等表示履行合同的行为,未能达成合同的,有权请求返还。所以,您可以向商家或服务提供者要求退还定金;2、与对方协商签订合同:您可以主动联系商家或服务提供者,与其协商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并尽量争取自己的权益;3、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果商家或服务提供者拒绝退还定金,或者在协商后仍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定金返还纠纷的诉讼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2、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综上所述,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因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订立的,原则上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除非买方不要求;如果是因为买方不签订合同,原则上卖方不退还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适用定金罚则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定金合同有效;第二,主合同有效;第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第四,不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可适用定金罚则。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此,这种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