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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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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职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不一样。

入职手续只代表与单位有劳动关系,但是不等于合同。劳动合同一般包括以下:

1、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4、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

5、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

6、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违约责任;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办理入职需要的材料有:

1、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2、一寸免冠照片;

3、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6、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临时身份证应该是可以办理入职的。办理入职时需要身份证是为了证明员工身份,以及今后办理其他相关手续需要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而临时身份证同样具有证明公明身份的法律效力。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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