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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人数是如何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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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人数可以是1人,也可以是多人。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 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估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泾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浮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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