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增资协议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份占比。公司增资属于特殊决议事项,一般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增资程序包括董事会提案、召开股东会并进行表决。增资应按股权比例认购,但可规定不同意增资股东的处理方式。不同意增资的股东股权不能剥夺,但股份会因增资而稀释。若公司经营困难无法解决,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解散公司。公司章程和股权比例决定了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增资。
法律分析
一、如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
公司增资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特殊决议事项,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增资程序
首先由董事会提出增资议案,然后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会,并就此进行表决。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公司章程有更高要求,则以公司章程为准)。
一般情况下,公司增资应当由股东按照股东的股权比例同比例认购。但是,投资(包括增资)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多数股东不应当强迫少数股东增资,因此,在作出增资决议的同时,应当规定不同意增资的处理方法,比如由同意增资的股东认购不同意增资的股东的增资份额。
若如此,公司的股份将按照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重新计算,未增资的股东的股份就会因此被稀释。此外,也可以由同意增资的股东以公平价格(比如公司净资产)收购不愿意增资的股东的股份。但是,对于同意增资的股东而言,如果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其就有增资的义务,不履行增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已足额认缴新增资本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的股权因投资而产生,非因法定事由不能任意剥夺。即使有一股东不愿意增资,其股权也不能够被侵夺。其他股东增资了,未增资的股东的股权将因此被稀释,但是,该股东仍有权根据其被稀释后的股权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股东义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当然这应当是最后的救济手段,其程序也将比较复杂。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启动这一程序。
通常果只有一个公司的股东想要发起增资协议,那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就看《公司章程》中是否有特殊的规定。还有就是看这个股东的股份占比是多少。在公司的决议当中通常是及到经济的决议,是属于重大类型的决议,必须要有在公司股权中超过了2/3以上的股东同意。
结语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需要经过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方可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公司增资通常按照董事会提出增资议案、召开股东会并进行表决的程序进行。在作出增资决议时,应当规定不同意增资的处理方法,如由同意增资的股东认购不同意增资的股东的增资份额。股东的股权不能任意剥夺,即使有一股东不愿意增资,其股权仍然存在,只是可能因他人增资而被稀释。如果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但这应当是最后的救济手段。根据《公司章程》和股权比例,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取决于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五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一节 股 份 发 行 第一百三十一条 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